【身心障礙者時事與法規】生存到生活間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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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教室課程活動】
公告日期
2023-04-14 16:55:00
公告內容
臺灣第一宗關於身障者個人助理時數的行政訴訟,在今年2月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同時,該案也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十九條----攸關障礙者在社區中,如何實踐自立生活的權益。 CRPD是聯合國在 2006年決議通過的國際法規,旨在促進並確實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人權、平等與尊嚴,內容涵蓋自立生活、社區參與及文化平權等面項。 2014年臺灣正式將CRPD國內法化,憶及由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 名詞解釋「自立生活」:核心概念為自我選擇’、自我決定及自我負責,也就是按照個人的意志來行動。然而,自立生活不等於獨自完成所有事物,若在某種程度上需藉由他人協助,方能達成自己想做的事,雖然並非親力親為,卻也是實現自立生活的一種方式。此時,個人助理就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存在了! 相關法規: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9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1條第2項
參考資料: 方格子:首宗身障者個人助理時數行政訴訟 民團:讓障礙者活得像個人! 全國法規資料庫 障礙研究五四三: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之重要性與困境探討:服務提供者的觀點 blog:左邊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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