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時事與法規】身心障礙停車-不是有身障識別證就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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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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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假期開始,大家一定會開始出去旅遊。尤其是春假的時候,停車位更是一位難求。本次看到有一些新聞會報導關於身心障礙停車位被濫用的情況,就以這一次的新聞為例。在新北中和的美式賣場,有一輛車貼有識別證,車上卻沒有承載身心障礙者,停進專用車位。引發其他身障人士的不滿,氣到上前理論,發生糾紛。
這裡和大家介紹身心障礙停車的相關知識,再進一步探討事件。
根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我們可以了解到以下
- 誰可以申請?
- 第六條:「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一人,得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但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之車輛種類為計程車者,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 第九條:「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 第十二條第一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 第十二條第二項:「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 如果違規使用身心障礙專為停車位
- 第十四條第一項:「違規占用路邊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 第十四條第二項:「停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有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因此這一次的爭議中,可以知道身心障礙車位優先保障行動不方便的人士。但也是有限制的,像是需要把識別證放在汽車擋風玻璃明顯處。尤其是如果沒有乘載身障者本人,是不能停在身障專用停車位上。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新北中和的美式賣場爭議中,那輛汽車確實是有違規的可能性,我們應該要認知到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的目的就是要確保身心障礙者行動便利。
參考資料: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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