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時事與法規】身障者停車權益,問題真的被解決?
關注身障者需求,國民黨立法委員陳以信2022.23上午與身障團體召開記者會,共同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第56條修正案,將國內公共場所之身心障礙者停車保留位,從現行的2%提高至5%,以擴大保障身障者的停車權益,陳以信表示,希望社會各界共同關心身障者停車不便議題,呼籲立院跨黨派立委共同支持。
陳以信說明,年中他參加一場身障者慈善活動時,現場有位坐輪椅、自行駕車的身障者導遊黃女士,陳情現行國內公共場所身心障礙停車位嚴重數量不足,還常被非身障人士違規占用,他隨即請同為身障者的國會助理黃筱智研究此議題。
陳以信表示,據衛福部統計至去年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國人約為120萬人,約占全國人口5%,但根據現行《身權法》第56條規定,國內公共停車場僅保留2%停車位給身心障礙者,與人口比率明顯不相稱。他與國內身障團體討論後,提出《身權法》修正案,將國內公共停車場保留給身心障礙者的停車位比率提高到5%,盼確保身障者停車權益。
記者會上黃筱智則提到,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國內公有停車場共計提供69萬1734個小型停車位,其中有1萬7564個身心障礙停車位,比率為2.54%,大致符合《身權法》56條要求,但若分析全國22縣市公有停車場時,發現仍有高雄市(1.94%)與彰化縣(1.63%)不符《身權法》2%的法定要求;全國僅有新竹市(5.39%)的身障停車位可達5%修法目標,其它19縣市都亟待改進。未來如果修法通過,全國可增加約1.7萬個身障停車位,可造福更多身障駕駛者。
中華國際多元創能翻轉生命協會秘書長鄭自強表示,無論上下班或和家人朋友開車出門時,都需要使用身心障礙停車格,但往往在最需要停車的時候,都會找不到提供身障者的停車空間。他指出,台灣若是個有愛的國度,就該為身障者多方考量,真正落實身障者「開車出門無障礙」的政策理念。
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理事扶漢民則指,自己也是開車的輪椅使用者,許多協會會員反應遇到的最多狀況,是往往停在身障者專用車位而下車的人,並非是真正的行動不便者,在告知他們這是專用車位時,停車者卻表示他開的是「有證」的車,名實不符比比皆是。他呼籲應加強限制,唯有行動不便者「自行」開車時,或「載有」行動不便者時才能使用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他並建議,目前專用車牌應分為一般款及專用款,以利停車場管理人員辨識。
然而,事實上在台灣對於身障相關的認識尚未普及,許多相關的需求如上述提到還是會被占用車位,在交通繁忙的都市也會有不少人為了一時之便,想說借用一下停車位,這樣的作法就算提升再多的車位可能沒有解決到根本問題,再之後的修法中可以期待是否有更動有關占用車位的取締開罰等準則修改。
是否曾經看過停在身障車位的人下車時並沒有看到任何不便的需求,只不過他在車子擋風玻璃上多加了一個身障停車證,這也讓我懷疑發放證件的相關機制是否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