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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學生事務會議通過決議,「心理假」列入請假種類

公告分類 【校內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 2023-05-02 15:38:35
公告內容

 

如何請心理假? →學生因心理或精神不適,可申請心理假。 →#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每學期至多請假 #五日為限。

 

心理假後續「全方位輔導」措施? →學生請心理假由導師關懷學生並提供輔導資訊鼓勵學生從事有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學生完成請假程序後,系統 自動發信知會授課老師,授課教師可適時予以關懷。

→連續3日 以上則由系主任(所長)、學生輔導中心視學生需要 安排諮商或就醫輔導。

期望透過心理假,讓學生也能了解如何處理因情緒或心理壓力的困擾,同時也讓學校師長正視學生的心理健康的議題。

 
 
https://pr.ntnu.edu.tw/ntnunews/index.php?mode=data&id=21443&fbclid=IwAR04o4zToYW56P46V0C9a--u951JhykimpvyNNGm-4uhWkx6DJfbGNOaB8M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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