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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甄選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

公告分類 【徵才消息】
公告日期 2024-06-27 12:05:30
公告內容
項目 
內容
職稱 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
名額 1
性別 皆可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社工、社會、勞工、諮商、法律、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詳附表一),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
工作項目

1、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及方案宣導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備註

1、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另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3年7月9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之「第一薪級」起薪:39,960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4、本職務係「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聘僱之專業服務人員。

5、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不得逾職缺人數2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職缺預計113年7月19日上午09時5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話通知。

6、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2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7、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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