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特教資源辦公室輔導人員」徵聘公告
公告分類
【人才招募】公告日期
2026-06-11 16:09:38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徵聘公告
【職稱】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名額】1名
【應徵資格】
1.國內外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2.具備耐心與責任感、主動積極、問題解決、溝通協調能力與團隊合作素養。
3.具備與學生、導師、科系及行政單位人員溝通協調經驗者。
4.具備特殊教育工作相關經驗或輔導大專身心障礙學生實務與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
5.活潑有創意,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有服務熱忱者尤佳。
6.熟悉一般文書軟體(如:Word、Excel、Ppt、Canva等)處理及AI工具基本運用能力者尤佳。
【工作地點】
現階段為和平校區II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若後續公館校區(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規劃辦公空間,再調整至公館校區,視業務需要往返兩校區。
【工作內容】
1.執行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人際、課業、職涯轉銜、心理支持等輔導相關工作。
2.執行特教資源辦公室學生輔導相關行政工作。
3.支援本校特殊教育中心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資源辦公室輔導員敘薪要點」敘薪規定,含勞健保,學士280薪點(40,432元),碩士296薪點(42,742元)起聘;具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學歷312薪點(45,053元),碩士學歷328薪點(47,363元)。
2.聘期:一年一聘。(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計畫聘用,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解聘。)
3.需通過試用期三個月考核。(試用期間簽訂三個月工作契約,試用期滿並通過考核後,辦理續聘。試用期間薪資比照正式聘用薪資。)
【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含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證照影本等)
2.自傳(附六個月內近照乙張)
3.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
【應徵方式】
1.請將上述資料於115年6月25日(四)17:00前,寄至kyle94lin@ntnu.edu.tw,信件主旨請務必註記『應徵特教資源辦公室輔導人員』。
2.通過審核者將個別通知面試, 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
聯絡人:特教資源辦公室林先生,
聯絡email: kyle94lin@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