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公告】經濟部公告:預告「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修正草案

公告分類 【法令規章】
公告日期 2014-03-21 00:00:00
公告內容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3月18日
經授能字第103030019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六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三、「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部能源局網站 首頁布告欄選項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電話:(02)27757758。

(四)傳真:(02)27316598。

(五)電子郵件:cmchang@moeaboe.gov.tw。

部  長 張家祝

附加檔案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