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部令:修正「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並修正名稱為「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