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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徵職業輔導評量員

公告分類 【人才招募】
公告日期 2023-08-16 14:40:34
公告內容

【轉發】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徵職業輔導評量員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二)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一百六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3.非屬前目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備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工作內容:
1. 身心障礙者接案晤談服務、擬訂個別化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計畫。
2. 提供標準化心理測驗、工作樣本、情境評量、現場試做及職場分析。
3. 撰寫職評報告及召開職評說明會等相關業務。
4. 職評業務宣導及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
5. 辦理長官交辦業務。

五、待遇:3萬7,483元/月 (薪資待遇將依勞發署最新公告規定辦理)。

六、僱用期限:自奉准後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七、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八、繳驗文件:
(一)報名表與自傳(如附件)。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
(五)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六)有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七)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九、報名方式:請於112年8月2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上揭繳驗文件至雲林縣政府勞青處勞工福利科楊芮崨小姐收,聯絡電話:05-5523518;信封請註明「應徵職業輔導評量員」字樣,逾期或繳驗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詳情連結:
https://www.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9&s=403177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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