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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服務計畫

公告分類 【校外訊息轉知】
公告日期 2020-02-20 13:52:46
公告內容

108學年度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服務計

 

  1. 提早就業轉銜服務:
  1. 服務對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備就業意願、動機之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轉銜服務。

      2. 由學校主動通報欲參與就業轉銜學生名單,須檢附文件:

        (1)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計畫服務同意書 (附件一)

        (2)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申請表(附件二)

        (3)學生轉銜名冊 (附件三)

        (4)最新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5)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ISP及相關評估報告(如在學期間所做之相關測驗或評估報告等)

        (6)學生職場實習相關資料(如實習計畫、職場實習日誌或評估表、實習簽到表等);無實習者免附。

  1. 請各學校於109年3月27日(五)前將需就業協助之學生相關資料函送至本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板橋區)轉銜承辦人。
  2. 收件後將轉交所屬各職業重建服務中心進行書面資料審核,資料不全者由各中心直接聯繫校方補件。
  3. 職管員將與學校約定初步晤談日期後,由學校協助邀集系上老師、學生、家長共同出席,該晤談主要目的為說明新北市職業重建服務流程、評估學生就業能力、工作概念、及討論未來的就業方向。另為了解學生之家庭支持狀況及期待,晤談當日,請家長儘量出席,以共同協助其後續就業。
附加檔案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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