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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顧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自103年1月1日生效

公告分類 【法令規章】
公告日期 2014-04-28 14:10:00
公告內容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8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11802B號

修正「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顧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

部  長 蔣偉寧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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