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雙北暑期實習機會
公告分類
【校外訊息轉知】
公告日期
2024-05-02 09:28:26
公告內容
一、參與對象:雙北市大專校院在學之大二升大三、大三升大四、研究生或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以戶籍或居住於臺北市者優先。
二、職場體驗期程: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招募甄選及面試
(一)招募:
有意願報名者,請洽資源教室填寫報名表,並於113年5月20日(週一)下午5時前,將報名資料以e-mail方式寄至fd-yi@gov.tapei;如有疑問,請電洽2338-1600分機5514承辦人顏幸誼小姐或5501陳姿局小姐。
(二)甄選:
預計113年6月2日(週日)上午10時在本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辦理甄選,由企業代表親自進行面試。
四、學生全程參加並完成職場體驗者,將發給職場體驗結訓證明。
五、實習規定
(一)獲錄取之學生應接受本處安排之職管員開案服務,俾利於職場體驗期間提供所需協助或服務,活動結束後可視個人意願由職管員繼續或結束服務。
(二)錄取者應於113年6月27日(週四)上午10時至本處綜合教室參加行前說明會,並確實閱讀服務同意書之內容及簽名後繳回(一式兩份,服務同意書如附件4),未參加者則視為放棄本次機會,將依序由備取者遞補(經事先取得本處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學生應配合企業所訂時間辦理職場體驗報到作業,並於7月1日正式到職場進行體驗;另於職場體驗期間應配合填寫工作週誌(如附件
(四)並於每週日將前一週之週誌以電子郵件送職管員,俾利了解職場適應情形及須協助事項。
(五)體驗期間如有爭議,可聯繫本處安排之職管員,以便協助處理。
(六)學生應遵守職場之人事管理規章,不得有無故缺勤、遲到早退或其他違規事項。如有因個人因素、不遵守企業人事管理規章等情節重大者,企業應通報本處,經本處協同職管員、學生及企業進行協處無效者,則終止該生職場體驗機會。
(七)學生於職場體驗期間之表現,經職場督導考核整體表現為「很好」或「好」者,由本處將發給每人獎勵金新臺幣5000元之商品禮券。
附加檔案
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