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 17 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計畫
一、目的:
(一)改善技能、肯定身心障礙者之潛能。
(二)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上的經濟活動。
(三)促進社會大眾瞭解身心障礙者之能力。
(四)提倡國際友誼與技術交流。
(五)督促各級政府重視身心障礙者的需要和權利。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三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四 協辦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各身心障礙者之團體、機構、學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三、競賽日期:
(一)報到、選手熟悉場地: 111 年 11 月 3 日 星期四 。
(二)競賽: 111 年 11 月 4 日 星期五 。
(三)英雄榜揭榜、頒獎典禮: 111 年 11 月 5 日 星期六 。
四、競賽職類:
預定舉辦 籐藝、 家具木工、電腦程式設計、網頁設計、 CAD 機械設計製圖、資料庫建置、陶藝、繪畫、基礎女裝、男裝、工業
電子、 珠寶金銀細工、攝影、海報設計、編輯排版、蛋糕裝飾、電腦組裝、平面木雕、電腦軟體應用、自行車組裝 、西餐烹飪、廣告牌設計、進階女裝、麵包製作、電腦輔助立體製圖、電腦操作、花藝、 電腦中文輸入等 28 職類 。
五、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5 歲以上,領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及「身心障礙鑑定作業辦法」規定所開立之證明 。僅採認衛 生主管機關鑑定,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不採認其他單位開立的證明。
六、報名方式暨日期:
1.經提名單位(機關、學校及具法人資格之附屬單位、團體、公司行號及職業訓練機構)推薦始得報名,在學者以就讀學校為提名單位,在職者以服務單位為提名單位。每一單位同一職類最多以推薦 3 人為限,各單位推薦選手報名前,務請特別注意被推薦者之身心狀況是否適合參與競賽。
2.採網路報名方式:
請於 111 年 5 月 2 日 星期一 至 5 月 30 日 星期一 下午 5 時前登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最新消息之報名系統連結完成網路報名,登錄完成後下載網路報名表,於 5 月 31 日星期二前郵寄報名表,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如未依規定於上述期限內寄出報名資料,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將予以註銷報名資格)對網路報名有困難者,可電洽。對網路報名有困難者,可電洽02-89956399轉轉2655、1292、1293、1294提供協助。
備註:上述內容已簡化,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