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心路基金會誠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一名
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 徵才
職稱: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一名
一、辦公室地點:心路台北就業服務中心(台北市文山區萬和街8號1樓)
二、工作內容: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身心障礙者就業諮詢及評估、擬定並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分派或連結適當服務、資源整合與獲取等事項、撰寫服務紀錄及成果報告。
三、需求資格與條件:需符合勞動部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標準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四、非屬前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五、非屬第三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或職業輔導評量工作四年以上。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於進用前,未完成前項所定之專業訓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先行提供服務,並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訓練,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如有符合第8條第1項規定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者優先錄用
請事先至「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及專業訓練時數抵免、認定作業。諮詢專線:02-27034529、02-27034389
四、工作時間:周一~周五8:30~17:30
五、薪資待遇:43,000~45,000(依工作經驗及職能表現面議)
六、聯絡電話:02-22395319轉210 劉主任
應徵方式:接受郵寄或e-mail方式寄送個人履歷自傳
e-mail帳號:taiemp@ms.syinlu.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