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署}取得專業證照人員申請核發身障職重專業人員認證證明說明
公告分類
【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
2021-12-27 09:37:19
公告內容
發展署來函
依照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七條第一項第1及2款規定
已取得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及就服乙級技術士證之人員,可向發展署辦理申請資格證明核發。
受理窗口:發展署承辦人莊乃璇 02-89956149
附加檔案
1.專業人員資格認證.pdf
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