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協助措施補助項目範圍,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27日生效

公告分類 【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 2021-06-07 14:17:26
公告內容

勞動部已於110年5月27日公告辦理旨揭計畫第4點之1擴大租金補助(如附件0527公告),本次公告新增庇護工場人事費、進貨支出及行銷宣導費用等營運支出之補助項目,補助期間內每家庇護工場最高補助計新臺幣(以下同)24萬元。(如附件0603公告)

參考連結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