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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誠徵轉銜服務員/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

公告分類 【徵才消息】
公告日期 2021-12-10 11:43:19
公告內容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誠徵轉銜服務員

一、工作內容:
-提供庇護性就業者退休前準備暨轉銜服務,提供個案輔導,以及辦理退休前準備方案、社區照顧資源參訪與體驗等活動。

二、資格要求:需符合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且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且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
3.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者或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且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
5.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1項第5款資格,且其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之就業服務員。

三、工作待遇:34,150元(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四、上班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

五、預計上班日:111年1月。

六、聯絡方式:
職務聯絡人:林欣怡組長
聯絡人E-mail:yucheng.wugu@msa.hinet.net
聯絡電話:(02)2975-3565
郵寄地址:241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七、其他
(1)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
(2)「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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