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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育成基金會誠徵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公告分類 【徵才消息】
公告日期 2024-03-14 11:33:17
公告內容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服務對象的就業能力評估 2、擬定就業服務計畫及執行 3、工作機會開發及廠商拜訪 4、服務對象就業媒合 5、職場輔導-現場支持性輔導 6、追蹤輔導 7、服務資源連結 8、服務紀錄撰寫 9、其他主管交辦之行政作業 ※到職滿半年,可獲得500元生日禮券。 ※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第7條之規定: 一、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本準則施行前進用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事項。 三、第一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第10條之規定: 一、符合本準則規定之專業人員應申請資格認證證明,其證明之有效期間為三年。 二、專業人員於取得資格認證證明後,每三年接受下列各款繼續教育,合計應達六十小時以上,並於三年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資格認證證明更新。

職務類別

社工
治療師
特殊教育教師

工作待遇

月薪34,000~4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5巷31號1樓 (距捷運忠孝復興站約500公尺)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09:00-18:00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

一個月內

需求人數

1人
附加檔案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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