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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修正草案

公告分類 【法令規章】
公告日期 2019-05-08 10:16:58
公告內容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 108年4月25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35466A 號

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草 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準用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27 條第 1 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修正草案總說 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 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 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三) 電話:04-37061214。

            (四) 傳真:04-23321575。

            (五) 電子郵件:e-1153@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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