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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苗區}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臨時人員)

公告分類 【徵才消息】
公告日期 2021-12-27 11:04:04
公告內容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臨時人員)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工作地點:新竹市政府勞工處(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資格條件:一、特定資格(須有下列任1項資格):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二、專業資格: 1、須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2、如已具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資格,請檢附有效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認證證明。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辦理就業轉銜、職業重建諮詢及個案服務評估等相關業務。 2、辦理研擬職業重建計畫及連結適當服務資源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報酬:月支35,040元。
待 遇:不註明
備 註:檢具文件:

一、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一律採紙本報名,111年1月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勞工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五、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處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六、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1名候用。 七、聯絡電話:03-5324900轉74邱小姐。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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