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聽障輔具申請

公告分類 【法令規章】
公告日期 2020-08-19 13:47:53
公告內容

FM申請流程:

1.先填寫「調頻輔具申請表(第一階段)」。【見檔案下載】
2.選擇評估地點(從109年度評估人員建議名單選擇)。【見檔案下載】
3.電話聯絡欲評估之聽力師,約定評估時間,或是將填寫好的「調頻輔具申請表(第一階段)」以傳真或Email方式傳給聽力師。
4.在約定時間前往評估地點,將「調頻輔具申請表(第一階段)」現場直接交給聽力師(若已經以傳真或Email方式給聽力師者,直接在約定時間前往評估地點即可)。
5.聽力師評估第一階段完成,會將第一階段所有評估資料寄至輔具中心。
6.等候聽力師通知,將進行第二階段評估。
7.第二階段評估完成,會直接於聽力師評估地點簽收「調頻輔具個人借據」。 

回到最上方